葵青警區一連二日舉行交通日,聯同民政署、運輸署、路政署及地政總署拖走43部棄置電單車、12部造成阻礙的電單車,包括7部拆走車牌的電單車,並發出41張在泊車處連續停泊超過24小時傳票及840多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強調,即使車主拆走車牌及行車證,警方仍可透過不同方法追查車主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