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警員被控收受貸款公司董事賄賂及向同袍索取貸款。29歲前警員蘇靖峰,2021年案發時駐守沙田警區田心分區,他透過電話推銷貸款,認識案件另一被告,任職貸款公司董事的彭閏謙。蘇靖峰多次接受彭閏謙借貸,又涉嫌以警務人員身分和經驗,向對方交代信用卡被盜用個案的調查進度,以及警方就派對房間的巡查次數,並借此接受彭閏謙提供1萬3千元賄款。
廉署接獲警方舉報調查時又發現,蘇靖峰曾向任職同一小隊的警員索取一筆約1萬元的貸款,但遭對方拒絕。蘇靖峰及彭閏謙,分別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暫獲廉署保釋,明日在沙田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