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房委會建議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租戶由目前首10年不用申報資料,改為每2年申報居住狀況和是否持有其他本地物業,以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以往未住滿10年租戶主要依靠舉報揭發濫用,若要求他們主動申報,一旦有欺瞞將承擔法律責任,有助提高阻嚇力。至於公屋扣分制亦建議「加辣」,亂拋垃圾、讓動物隨處便溺等違規行為,由原本扣5分,改為扣7分,兩年內累計扣16分可被終止租約,招國偉認為是有參考社會意見和與時並進,但全港有80萬公屋住戶,實際巡查和落實要視乎房委會是否有足夠人手。

田北辰:應主動比對土地註冊處成交資料查濫用公屋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指,要求租戶申報仍然比較被動,目前土地註冊處就每日都會公開成交紀錄,房署可以利用大數據核查全港公屋居民有無持有住宅物業,他指方法只須簡單軟件,毋須大量人手,希望政府盡快落實,以體現「行政主導」。

田北辰又指,已經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查詢,若拿取土地註冊處已公開資料,不構成違反《私隱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