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南總區過去2日採取行動,打擊行人違例過馬路,共發出212張傳票,主要是不依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過馬路,以及在距離行人過路設施15米範圍內過馬路等。

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長者,切勿胡亂過馬路,應使用合法過路設施,並遵守行人過路燈號,及留意路面情況;警方會繼續針對各種行人或交通違例事項,定期採取適當執法行動,確保道路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