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以任何方式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等法院早上開庭審理,法官陳健強押後至下周五頒布裁決。
律政司:《願榮光》可引起情緒或達侮辱國歌效果
律政司一方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他指禁制令涉及國家安全,有關考慮不可被輕視,又指《願榮光》歌曲或純音樂都可引起市民情緒,或達到侮辱國歌效果。
資深大律師陳樂信代表「法庭之友」陳辭,在訴訟各方以外,向法庭提供意見。他指傳播《願榮光》歌曲可能涉及的違法行為,已受《港區國安法》涵蓋,禁制令將與現行法例重疊,又指自律政司申請禁制令後,歌曲更廣泛流傳,設立禁令可能會「欲蓋彌彰」。
余若海指,為了提高公眾關注,避免因傳播《願榮光》歌曲而違法,法庭有必要批出禁制令,他以2019年機場和港鐵分別獲法庭批出的禁制令為例,禁止阻礙或干擾機場運作,及在港鐵內作出非法行為,指禁制令效果明顯,相信禁令內容獲媒體廣泛報道後,絕大部分市民都會遵守,市民個人權利不會受到損害。
律政司:合法新聞報道不受規限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前申請成為案件答辯人,但她今日未有出庭。據了解,法庭拒絕鄒幸彤的申請,鄒幸彤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亦未有進入法庭,在庭外延伸部分公眾席旁聽。
早前表示憂慮禁制令影響新聞及言論自由的記者協會表示,由於律政司已加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條文,因此不會介入反對。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澄清,新聞報道並非獲得豁免。記協和律政司早前討論後,律政司同意不禁止新聞工作者就報道作出的合法行為。
記協主席陳朗昇在庭外表示,非常高興審訊有提到會加入保障記者的條文,雖然律政司一方提及並非豁免,但不論用上甚麼字眼,如果可以「白紙黑字」列明保障,新聞和評論工作就可以更放心。
《願榮光》禁制令案件早前由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開庭處理指示聆訊,期後陳嘉信被指控涉及「司法抄襲」,被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嚴肅訓誡,案件改由另一高院法官陳健強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