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彩明苑一名公屋居民向房署瞞報資產,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違反《房屋條例》罪成,監禁2個月,緩刑1年。案情指,這名居民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隱瞞擁有一幅市值200萬元的新界土地。這名居民已遷離有關公屋單位,公屋戶籍亦已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