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3歲男子去年12月至今年6月在社交平台發布煽動言論被捕,早前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雖然社會已經平靜一段時間,但仍有部分人耿耿於懷,受刺激下可能會再次引起情緒,死灰復燃;又指不論煽動行為程度高低,判處阻嚇性的刑罰是必要,考慮被告認罪,相信他深感懊悔,上了人生寶貴的一課,扣減部份刑期。
被告江達權被指在去年12月28日至今年6月26日,在社交平台多次發佈煽動仇恨及港獨言論,包括提倡《願榮光》為香港國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