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社服務中心的調查顯示,在劏房租管條例生效後訂立租約的劏房戶中,有超過8成受訪者遇到違例情況,包括業主無提供水電費單副本、不維修單位內設施、收取法例許可以外的雜費等,但當中不足1成人表示會舉報。中心指,不少劏房戶未了解新法例,部分人就擔心被業主迫遷或報復,因此選擇不作舉報,他們促請當局加強主動巡查,並設立保密的舉報途徑。

民社服務中心本月共訪問約200名劏房居民,有約8成受訪者不知道業主有否按法例要求,向差估署提交租賃通知書,中心認為,業主和劏房戶都不清楚新法例,促請當局加強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