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委任新一屆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所有現任委員再獲委任,任期2年。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司法機構十分重視公平和妥善處理有關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同時確保不會損害司法獨立的原則,指委員會的工作有助提高投訴機制的問責性和透明度。

委員會由張舉能作為主席,成員包括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關淑馨、商人鄭維志、資深大律師馮柏棟、前申訴專員劉燕卿和岩土工程專家李焯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