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再度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潘兆童,擔任《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的小組法官,任期3年,至2026年10月24日。

行政長官李家超感謝潘兆童過去3年,盡心處理執法機關根據條例提出的授權申請,相信他和小組另外兩名法官,包括馮驊及黃國瑛,會繼續運用專業知識和經驗,確保條例所定的規管機制有效運作。

根據條例,小組法官負責審批進行截取通訊和第1類監察的授權申請,以及器材取出手令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