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分判商前電工,指他疫情期間,為元朗社區隔離設施建築工地進行急消防裝置工程時,向5名工人索取和收受賄款,以介紹他們入職,並勒索其中1人,共被控共6項罪名,下星期一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37歲被告馮瑞端,於去年3月至4月任職善美工程電工期間,介紹一名工人到元朗隔離設施擔任夜更工作,其後有另外4名人直接或間接經該名工人介紹入職,每人每個夜更薪金為2700元,被告向其中2人收取共600元賄款,以協助他們獲聘,又向另外3人索取最少共800元賄款,但被拒絕,其後涉嫌以恫嚇方式,要求其中一名工人交出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