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物科技公司早前公布,已獲發牌製造針對癌症等疾病的「CAR-T細胞」先進療法製品,並會與公私營醫院合作應用。衛生署和醫管局發聲明回應,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發出的相關牌照,只是授權公司生產先進療法製品,作臨床試驗用途,而非用作任何臨床治療。如果改變用途,必須先向管理局申請更改現有牌照的條款。
衛生署指,任何「CAR-T細胞」若用作治療用途,必須先提交藥劑製品註冊申請,並在確保符合安全、效能及素質標準後,才可獲得管理局批准註冊使用。此外,任何人如想對人類進行臨床試驗或對動物進行藥物測試,亦必須先申領臨床試驗或藥物測試證明書。未經批准使用「CAR-T細胞」產品,即屬違例,並可能干犯刑事罪行。
當局指,醫管局在2021年於瑪麗醫院試行「CAR-T細胞」治療服務,目前已擴展相關服務至香港兒童醫院和威爾斯醫院。當中使用的治療藥物為「替沙侖賽」;強調現時香港只有「替沙侖賽」的「CAR-T細胞」治療藥物,已獲註冊作治療用途,而相關藥物並非由早前公布獲發牌的公司生產。
專家指本港未有正式實驗室進行相關工作
養和醫院綜合腫瘤科中心主任梁憲孫指,「CAR-T細胞」的治療,做法是將病人自身的免疫細胞「T細胞」,經過基因改造及培植,再放回病人體內,得出的「CAR-T細胞」有能力攻擊癌細胞,但目前香港未有正式的實驗室可以生產這種製品,作臨床應用。香港的「CAR-T細胞」治療,一般都是將「T細胞」運到外國作基因改造及培植。
梁憲孫指,要將「CAR-T細胞」的製品作臨床治療,要先經過臨床試驗階段,收集足夠數據,衛生署如果認為得出的數據合格,才可正式作臨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