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歲女子涉嫌將鄰居「起底」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事主是一對夫婦,是被捕人的鄰居,兩戶素有積怨。去年3年,兩戶發生爭執,期間被捕人以手機錄影兩名事主,翌日至去年5月期間,有人在社交媒體平台的兩個公開群組,發布4條包含兩名事主個人資料的帖文,附有錄影片段,並對兩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和指控。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住址和照片,影片亦有顯示他們的容貌。
私隱公署提醒市民,不應因私人恩怨,將他人「起底」。「起底」不單無助解決問題,還會將衝突升級;而且「起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和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