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長羅淑佩指,正認真考慮是否以金錢等實質獎勵,鼓勵舉報濫用公屋的個案,指透過舉報取得有用資料,對收回濫用公屋單位有很大幫助。她在在本台節目上指,去年有180戶公屋單位是透過舉報,再作追查之下收回, 當中有人「大義滅親」,舉報公屋戶親友持有物業,將單位當成貨倉等。

羅淑佩指出,社會愈來愈接受政府部門透過合作追查濫用公屋問題,指過往社會擔心侵犯私隱,但現時全社會認為公屋是珍貴資源,齊心支持打擊濫用公屋,因此可以在取得授權下,與土地註冊處作較大規模的配對;有需要的時候亦可以向水務署取得用水資料,調查濫用公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