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明年4月1日起落實垃圾徵費,市民最快下月可以購買指定垃圾袋。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指,會讓市民和物管公司有足夠時間適應,因此法例實施後首半年會是過渡期,勸諭和警告違例市民,不會發出定額罰款告票,期間會向公共屋邨、三無大廈和鄉村地帶住戶免費派指定垃圾袋,每30日派20個,鼓勵市民源頭減廢。他說會與房委會合作在屋邨派垃圾袋,並會請物流公司在三無大廈派垃圾袋,同時做好宣傳教育,並確保日後市民可在方便的地方購買指定垃圾袋,包括管理處、超市和便利店等。 

謝展寰又指,留意到有部分物管或清潔人員,將三色回收桶廢物倒入垃圾車,明年會立法規定物業管理公司,聘請回收商處理住宅大廈廢物回收,相信有助解決問題。他指對物管公司而言,額外程序不算多,在垃圾徵費下將廢物分類回收毋須繳費,理論上可節省開支,應該可補助額外支出,相信對管理費影響不大。

不過,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前會長陳志球指,額外服務一定涉及額外開支,物管公司只屬代理人,認為費用一定會轉嫁到業主身上,其中伙數較多的大型屋邨或屋苑,成本效益較高,單位成本會較低,單棟樓的開支就相對較大。他說目前業界對有關立法建議資訊有限,希望政府多諮詢意見,才決定是否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