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庭早前拒絕律政司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提出的禁制令申請,上訴庭今日審理律政司提出的上訴。上訴庭合議庭聽取陳詞後,要求律政司一方進一步就禁制令申請對網絡供應商的具體影響,再提交資料,並將案押後至二月底再訊。
律政司:《願榮光》仍在多個場合播放 鼓動情緒
律政司一方陳詞時指,《願榮光》一曲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在多個場合上播放及鼓動情緒,亦曾在運動比賽上被播錯成「國歌」,指有關行為已經違反《國歌條例》、危害國安,但有關人士仍未被法律制裁,市民仍然得悉罪行未處理,情況是損害香港法治精神。
律政司一方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辭指,《願榮光》一曲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在多個場合上播放及鼓動情緒,雖然《港區國安法》已令社會恢復平靜,但隨時都可出現暗湧,部分人仍有激進思想,亦有網民認為自己可用網名或假名,在背後傳播《願榮光歸香港》。
他又引述一篇歌曲創作人的專訪,指「音樂是凝聚人心的最強武器」。余若海指,創作者自己亦承認歌曲是可鼓動人心,認為現今世代危害國家主權已不需使用實質武力,散布謠言、「文宣」或假資訊已足夠。
律政司:禁令細則已保障不會造成「寒蟬效應」
余若海又再次反對禁令會造成「寒蟬效應」的說法,指禁制令的細則已盡力保障在學術用途或傳媒報道使用有關歌曲,指如有人在使用歌曲作學術或傳媒報道時,已循法律意見了解禁令的限制,必定知道有關行為是否合法,有關情況下並不會造成「寒蟬效應」。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問到,港區國安法已頒報,律政司一方稱以禁令加強罪行預防,是否意味國安法未夠完善。余若海指,國安法可與本地法律並行。余若海又指,2019年法庭頒下禁令,禁止任何人阻礙或干擾鐵路網絡後,市民的表現是願意遵守法庭指示。
獨立代表:禁令未有清晰界線
以獨立身分協助法庭資深大律師陳樂信陳辭時指,禁制令未有清晰界線判定有關人士的犯罪意圖,舉例指如有親政府人士使用歌曲,仍難以判定有關人士有意圖犯罪。陳樂信又指,禁制令會影響表達意見的自由,亦會影響資訊流通,令市民難以接觸不同立場的意見。
三名聯席法官在聽取兩方陳詞之後,再向律政司一方詢問,申請的禁制令會如何影響網絡供應商,其後要求律政司一方進一步再在上訴理據中,交代清楚禁令對網絡供應商的影響等,案件明年2月底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