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男子去年11月在機場準備離境時,身穿印有煽動字句的衣服,並在他的行李中檢獲印有「光復」字句的煽動字句旗幟,以及印有「香港獨立」的衣服,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他早前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煽動刊物」共2項罪,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涉案煽動字句早前已被法院裁定為危害國家安全,被告明目張膽身穿印有煽動字句的衣服,毫不避忌地在人多的地方游走,屬明知故犯,須判處具阻嚇性判刑,2項控罪分別以4個半月及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2罪分別判監3個月及2個月,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