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完成審查全港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未有發現違反《私隱條例》關於資料保安和保留資料期限的規定。公署建議機構,貫徹實施私隱管理系統,委任保障資料主任,監察遵從《私隱條例》的情況,監察財務機構查閱資料庫的情況,加強員工培訓等。

公署早前調查發現,「TE信貸資料庫」在未經授權下,容許8家財務公司取閱資料,違反《私隱條例》。公署事後主動審查全港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了解機構運作是否符合法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