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延期到8月實施,政策本身討論和籌備多時,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早在2014年向政府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報告,建議家居廢物收費,並以專用垃圾袋棄置垃圾。當年委員會建議過渡期最長3年,1年後檢討成效。時任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前行會召集人陳智思接受本台專訪,指當時報告已明確指出建立配套和改變市民習慣需時,參考台北經驗,需要10年以上時間,才能讓市民配合。「減廢措施與強積金不同,無法做到實施第一天就到位。」
陳智思說,政府其後在各區增加回收點,但至今配套仍然不足,影響市民回收意欲和對垃圾收費政策觀感。「起初不是區區都有回收點,市民要走一段時間,甚至乘車才能回收,後來回收點多了,但亦非到處都有,市民會感覺為何未準備好,無論市民習慣或建立配套設施,都需要時間。」
陳智思指,明白垃圾收費「殺到埋身」,市民發現執行複雜,而有質疑和埋怨,政策延至8月實施,屆時「無可能再拖」。「一定要先落實,更加能夠給予政府壓力,當更多市民配合回收,發現回收配套原來那麼差,在怨氣下,政府會更積極加快設立回收點。8月之後再拖,我覺得難以接受。」他期望政府透過先行先試,讓市民盡早掌握垃圾收費細節。
記者:馬愷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