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完成第24日審訊。控方在庭上逐一列舉《蘋果日報》於2019年4月至7月期間的報道,內容都是與鼓吹市民參與反修例遊行有關。
前社長董橋倡邀有份量人士受訪 鼓吹港人參與6.9大遊行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作供時提到,黎智英曾經向她轉發一則《蘋果》前社長董橋的信息,內容是建議《蘋果》於2019年6月9日反修例大遊行前,找多些有份量的人發表對《逃犯條例》的看法,相信會令遊行人數大增。董橋在信息中提及:「我們要鼓吹的不是香港要民主,我們要求鼓吹的是,香港的價值不容共產黨摧殘」。
陳沛敏憶述,黎智英當時亦認為再由泛民來講太無新意,對讀者來說不是新聞,於是決定採納董橋的建議,指示要找法律及宗教界權威受訪,又提出要訪問參加聯署的學生,激發其他學生在6月9日上街。
及後在大遊行當日,陳沛敏與黎智英曾經在WhatsApp討論到遊行有過百萬人參加,陳沛敏形容當時她與黎智英都對此感到高興,黎智英亦轉發董橋的信息,董橋形容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的努力沒有白費,又指「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
黎智英其後指示陳沛敏,翌日頭版以「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為題,不過陳沛敏就提議以地道的語言表達意思,最終報道標題改為「香港人漂亮的固執1,030,000」。陳沛敏在法官追問下確認,雖然字眼不同,但也是黎智英提出的方向。
稱黎認為林鄭暫緩修例屬策略 指示要行動加劇「不撤不散」
控方又指出,在當年的「616大遊行」前夕,政府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黎智英當時曾經向陳沛敏發訊息,表示行動要加劇,「迎接詭計來臨」,強調要「不撤不散」。陳沛敏解釋,黎智英當時覺得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暫緩條例,只是一個策略,要撤回才可以真正達到目的。於是《蘋果》再於6月15日的頭版呼籲市民翌日上街參與「616大遊行」。
庭上提到《蘋果》於2019年「七一遊行」當日報章,隨報附送一本名為《逆權六月》特刊,載有一系列與反修例遊行相關的相片。陳沛敏解釋用「逆權」命名,是想概括當年6月發生了兩次反對政府舉措的大型遊行,又指派送特刊是希望遊行當日有多些人買《蘋果》的報紙,同時是支持運動的一種表示。
陳沛敏又解釋「逆權」一詞,是有反對當權者的意思,起初在香港並不普遍,但後來有幾套韓國電影取名為《逆權司機》、《逆權大狀》,「逆權」就變得廣為港人所熟悉。
4.28《蘋果》破例邀尊子設計反修例大遊行漫畫
控方展示《蘋果》在2019年4月28日反修例大遊行當日的報章,頭版報道標題為《今上街反惡法》,並印有多個人物的頭像,包括前港督彭定康、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等,報章底版就印有政治漫畫家尊子的全頁漫畫,畫中寫有「反惡法 倒林鄭」及「黑獄」等字句。
陳沛敏又提到,以往每逢七一遊行,《蘋果》都會邀請政治漫畫家尊子設計漫畫,並在報紙刊登全版,但2019年就特別因應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破例在民陣428大遊行當日印製海報,她曾經就做法請示張劍虹,對方都表示同意,又形容當時自己和其他管理層,「都知道黎生對嗰次遊行好重視」。
受黎指示刊登前港督彭定康對逃犯條例評論
控方又指出,黎智英於428大遊行前一日,再有透過WhatsApp吩咐陳沛敏:「請想想我們還有什麼可做,催谷市民明天上街」,形容當時的情況「實在太靜,好驚」。之後黎智英亦向陳沛敏轉發彭定康對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評論,指可以用來報道。根據信息內容,彭定康認為修例會破壞香港的核心價值、穩定和安全,製造恐懼和不安,攻擊一國兩制和法治。陳沛敏形容黎智英當時的說話是一種「指示」,又確認彭定康的評論最終在4月28日,即遊行當日刊登。
控方問為何《蘋果》自2019年4月起至5月,持續刊登以「反惡法」、「送中惡法」為題的文章。陳沛敏解釋,這段期間政府仍有推動修訂《逃犯條例》,引起坊間不少討論,泛民主派及黎智英亦有反對修例,因此《蘋果》持續有這類的報道。
另外,控方早上亦繼續問到《蘋果》以頭版報道林榮基離港一事,陳沛敏提到黎智英當時還指示她提供林榮基的背景資料,及後黎智英整合成一段文字,並成為了《蘋果》於大遊行當日的專欄文章,標題為《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文章內容提到「林榮基周四飛往台灣,提早避開《逃犯條例》修訂通過後被引渡回大陸的災難。他是銅鑼灣書店的創辦人及店長,出版書籍得罪了大陸某些官員,在深圳過關時被扣押,沒有說他犯的是甚麼法,但被迫簽紙答應放棄聯絡家人及聘請律師,坐了八個月冤獄」。審訊明早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