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前年初第5波新冠疫情期間,參加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宴後,向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等人員隱瞞當日行蹤,她早前被裁定4項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罪罪成,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王詩雅聽取判刑後,在法院逗留逾半小時,其後由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對記者表示沒有任何回應。

裁判官:拒絕接納以誤會及法律無知作求情理由

辯方於求情信中指,被告當時不清楚3名控方證人,即張竹君等人員的衞生署職員身份,加上當時受傳媒報道及詐騙電話騷擾影響,出現情緒問題,因而拒絕接聽及向對方透露有關行蹤,希望裁判官予以輕判。

裁判官拒絕接納辯方以誤會及法律無知為求情理由,指法例立法原意是控制病毒傳播,追蹤病毒和感染者,以減低及預防社區傳播。但被告當時向衞生署人員隱瞞行蹤,加大追蹤難度,形容罪行性質嚴重,判刑要有阻嚇性,否則會打擊政府防疫工作。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屬初犯,對社會有貢獻,於疫情期間曾向社會捐出防疫物資,並曾向感化官表示自己有歉意,並非有意圖隱瞞行蹤。考慮到案發時本港疫情未算最嚴重時期,被告亦於3日後主動向衞生署護士透露行蹤,對整體調查影響較少,最終接受感化官建議,就4項罪行分別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37歲被告王詩雅,前年1月3日曾出席洪為民的生日宴,其後確診感染新冠病毒。衞生防護中心追蹤病毒傳播鏈時,王詩雅向張竹君和另外2名衞生署護士,虛報自己當日由寓所直接前往生日宴。不過,王詩雅在會面紀錄中透露,她當日下班後曾到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超市購物,再乘的士去西營盤高樂花園探望朋友,之後才前往生日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