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5歲設計師涉嫌串謀他人,安排癌症病人假冒投保人,騙取危疾保險賠償,涉及3750萬元;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判監32個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表示,被告雖然未曾參與策劃案件,但角色不可或缺,所犯罪行性質嚴重,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案情指,45歲被告廖小伊,2017年5月,經保險代理王家強,向友邦保險購買一份危疾保單,其後作出索賠。廉署之後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廖小伊的姊姊,曾多次在王家強安排下假冒廖小伊,到兩間醫療機構進行檢查或治療,以協助廖小伊索賠。保險公司最終發現索賠有異樣,於是拒絕或暫停理賠。
廉署就案件先後起訴5人,5人均已認罪,判監2年8個月至6年4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