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進行第44日審訊。控方開始傳召第4名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出庭作供。正被還押的李宇軒,早上由囚車押解到西九龍法院,他身型消瘦,出庭時不時向公眾席張望。
 
李宇軒作供時指,他於2019年6月透過通訊軟件Telegram,認識同案被告陳梓華,當時對方是以「T」自稱。他憶述當年6月下旬,二十國集團在日本召開「G20峰會」,他與陳梓華在內的一群香港市民,於Telegram上討論於會議召開前發起「全球登報計劃」。李宇軒指,當時香港曾發生多次引人注目的示威場面,希望透過眾籌登報,將香港的民主運動帶到國際舞台,以爭取國際的關注及支持。
 
李宇軒提到,當時眾籌一共籌得約700萬元,但由於轉帳需時,未能趕及用這筆錢刊登廣告,需要有人墊支,他當時用盡300萬元的個人積蓄仍然不夠,陳梓華當時就私訊他,指他問過一些「uncle」,可幫忙墊支500萬元。控方追問「uncle」的實際身份,但被辯方以問題涉及傳聞證供為由打斷。
 
李宇軒指,當時並不知道對方實際找何人協助,是後來在陳梓華轉交給他的匯款通知書上,才看到款項是由兩間分別名為「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及「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支付。根據控方案情,兩間公司都是由黎智英持有。
 
李認曾向13國傳媒支付廣告費   陳未透露代墊支公司持有人身份

 
控方在庭上展示,於李宇軒家中搜出的登報計劃收支列表,顯示眾籌收入為673萬元,支出則包括約596萬元的登報費,以及約6萬元的網上廣告費等。李宇軒確認,曾就G20登報計劃,向13個國家的17間傳媒機構支付廣告費。
 
控方其後逐一展示多份由不同報章刊登、標題為「Stand with Hong Kong at G20」的廣告,以及由相關傳媒機構發出的發票,其中英國《衛報》、美國《華盛頓郵報》及意大利《晚郵報》的登報費用是由黎智英兩間公司支付,但李宇軒指,當時並不清楚公司持有人的身份,陳梓華亦沒有向他透露。   
 
李宇軒又提到,登報計劃結束後,他於7月詢問陳梓華要如何還款,對方表示需時安排匯款戶口,然後與他簽署一張欠條,列明欠款156萬元;直至7月中,陳梓華就指示他還款到一間名為「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的台灣公司銀行戶口,控方案情曾提及,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為該公司的董事。審訊明早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