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指,在去年的預算案中政府宣布兩項有關債券的措施,分別是成立基礎建設債券計劃,更好地管理大型基建的現金流的需要,以及第二項是將政府的綠色債券計劃的範疇擴大,以涵蓋可持續項目,從而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綠色及可持續金融樞紐的地位。
許正宇指,在完成相關的籌備工作,並且訂出兩項措施的落實安排後,政府在今年的預算案提出為兩項計劃設定五千億元的合共借款上限,發債所得資金只會用作推動綠色及可持續發展和基建項目,並不會用在支付政府的經常開支,政府會繼續恪守財政紀律,維持政府借貸於穩健水平。
被問到如何控制債券發行和基建項目之間的時間差,許正宇指,發債的目的是想推動基建發展,會按項目本身進度及融資方案作整體考慮,令到發債工具能夠和目標及基建發展匹配。 而大型發展項目融資辦公室亦會確保在項目發展或構思階段時,能夠更早將融資的需求考慮在內,相關委員會會就此進行協調。
許正宇又指,利息一定是發債考慮的其中一個因素,所以在考慮什麼時候發債,或發行額多少時,都會考慮市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