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傭投訴被職業介紹所濫收佣金,勞工處調查後檢控上環一間涉事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以及一名相關人士,兩人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1.6萬元。

處方提醒,根據《僱傭條例》,除訂明佣金外,職業介紹所持牌人或其相關人士,不得向求職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勞或費用;訂明佣金的金額亦不得多於求職者首月工資的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