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進行第53日審訊,12港人案被告之一的李宇軒作供時指,曾為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成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事宜提供協助,包括製作網頁及游說日本國會議員加入聯盟,其中他曾接觸日本眾議院議員菅野志櫻里,對方亦有協助聯絡其他議員。
李宇軒確認,聯盟在2020年6月5日成立,集合來自不同國家、關注中國議題的國會議員,他們會討論如何就中國的議題作出回應。他舉例指,聯盟曾商討各國對中國的貿易依賴、《港區國安法》及引渡條款等。
李:與陳有共識發展與IPAC的聯繫 有利國際游說
李宇軒又指,最初是以個人義務身份協助IPAC,但後來於聯盟成立後,他曾經與同案被告陳梓華商討,認為當時IPAC的成員名單中,大多都是他們有意游說的目標,雙方於是有共識繼續發展與聯盟的聯繫,可以令國際游說的工作更有效。
控方引述裴倫德發送給李宇軒的訊息,內容提及他正向黎智英交代成立聯盟一事,但李宇軒表示不清楚原因;通訊紀錄亦顯示,李宇軒當時曾經詢問裴倫德,會否需要香港傳媒的支持。
曾提議代IPAC草擬回應國安法聲明 李:要負面地描述
李宇軒其後確認,重光團隊在同年6月14日正式加入聯盟的中央秘書處。控方指出,李宇軒曾經主動向裴倫德建議,由重光團隊的寫手代聯盟草擬一份回應《港區國安法》立法的聲明,又表明要任由國安法通過,然後負面地描述法例的內容;李宇軒確認,指目的是要令香港及國際社會更加進取地對抗中國。
李宇軒又指,同年6月21日成立了一個名為「SWHK IPAC」的Telegram群組,成員包括他、裴倫德及其他重光團隊成員。控方展示訊息內容,指出群組曾經就制裁國安法相關人士的事宜討論,裴倫德認為需要作出實際行動,李宇軒則引用《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為例,建議個人或國家層面的經濟制裁最為有力,又曾提議遣返中國留學生、提高中國商品關稅等方案,李宇軒在庭上解釋,這些都是他的「未成熟意見」,並不等於重光團隊的看法。
李宇軒提及,直至被捕之前,他都是IPAC網站的唯一編輯者,中央秘書處的成員會透過電郵向他發送資訊,再由他在網站上發布。控方展示兩篇由李宇軒上載的文章,內容分別是要求新西蘭政府確保不會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又呼籲澳洲政府對中國侵犯人權的行為實施馬格尼茨基式制裁。審訊明早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