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與新加坡、南韓、英國及澳洲執法機構,透過情報交流,發現有人以點對點分享軟件,下載及分享兒童色情物品。各地警方於是採取行動,在2月26日至上周五期間合共拘捕272人,年齡12至73歲,行動中檢獲逾400部電腦或外置儲存裝置,以及155部手提電話。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許綺惠表示,在本港的行動中,有13名男子被捕,年齡31至73歲,他們分別報稱任職廚師、工程維修員、教職員及退休人士等,涉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或「促致未滿18歲人士製作色情物品」。警方在行動中檢獲21部電腦、9部智能電話及75個外置儲存裝置,初步點算涉及972條兒童色情影片或相片,暫時沒發現任何本地受害人。
有學校教職員涉誘兒童發裸照 現已停職
涉嫌促致未滿18歲人士製作色情物品的被捕男子,報稱在一間學校擔任教職員,負責管理工作,事後已停職。警方相信他是單獨犯案,指他懷疑透過多個社交媒體平台,主動與未成年人士「搭訕」,並投其所好,與對方聊他們感興趣的話題,以搏取信任,並利用他們對性的好奇心,引誘他們發放裸照或性感照片。
警方表示,本港去年共有63宗與兒童色情物品有關的案件,指由兒童網上活動引伸的案件越來越普及,當中近80%案件的施虐者和受害兒童是在網上認識,犯疑會透過社交平台、網上遊戲或通訊軟件犯案,其中逾90%受害人是女童,約70%兒童年齡介乎12至16歲。
騙徒或會以親暱稱呼騙取兒童信任
警方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郭詩慧表示,在28宗利用或促致兒童製作色情物品的案件中,大部份宗施虐者是在網上認識受害兒童,他們會在短時間內騙取小朋友的信任,並以假的身份,與兒童建立關係或情感聯繫,亦會用盡方法減低受害人對談及性話題或發送裸照的戒心,令受害人覺得不緊要,繼而很容易發送裸照給對方,或者透露個人資料。
警方指,從施虐者和受害人的對話中看到,有犯案人會以親暱的稱呼,例如稱兒童為「老公、老婆」,令對方覺得備受愛護和關心;亦有犯案者會先發放聲稱是自己的裸照給對方,令對方覺得無所謂,部份人就會測試兒童的底線,例如詢問對方家中是否有大人,或者是否有獨立房間等,以進一步達到犯案目的。
有兒童為幾十元遊戲道具賣裸照
警方提醒,坊間亦有很多交友程式,推出閱後即焚或消失模式等功能,令兒童誤以為對方只會一次性地看到他們的相片,但事實上是犯案者可能會用其他手機或相機拍下這些相片,再繼續發放。警方亦留意到,有13歲的女童為換取領值幾十元的遊戲道具,不惜將自己的裸照傳送給騙徒;亦有15歲少女為賺錢而賣裸照。另外,有一名12歲女童在網上認識一名男網友,兩人在短短一個月內發展成情侶,男子其後與女童發生性關係並偷拍女童,並威脅要與女童建立更長遠的性關係,導致女性受很大的精神壓力,誘發情緒病,因而揭發案件,最終男網友被捕。
警方表示,兒童色情物品無論以任何狀態或形式存在,都只會鼓吹戀童行為,在需求帶動供給的情況下,管有或發布兒童色情物品,是間接鼓勵罪犯製作這些物品,亦是鼓勵傷害兒童的行為,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千萬不要下載或發布任何兒童色情物品,更不應做出侵害未成年人士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