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行政總裁陳翊庭表示,注意到市場有聲音質疑港交所審批新股上市的時間太長,要求加速相關程序。她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指,去年主板上市的審批時間中位數為48個營業日,相對前年的70日已大幅進步。

陳翊庭認同審批時間仍有進步空間,但強調除了港交所工作外,發行人和中介,特別是投行,都要等市場價格符合目標才願意發行。她解釋,去年港交所完成很多公司的上市申請,並已完成上市聆訊、已獲上市委員會批准,但發行人認為時機未適合,不想「賤賣」股份,於是停下上市腳步,形容港交所相對被動。

林健鋒:港交所非靈活審批新股

經民聯林健鋒質疑,港交所未有靈活處理上市申請,例如部份已在市場上公開的資料,港交所都要反覆向申請人查詢,形容做法是「除褲放屁」,促請監管方設法讓香港市場更大、更活,以吸引更多人來港投資。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上市審批時間並非只涉及交易所一方,而是有來有往,取決於發行人回答問題的質素,以及文件是否齊全等。她說,審批時間的比例是4比6,即是港交所會用40%時間審批,其餘60%時間就是申請方回答或交文件等,形容要加快上市程序,就兩邊都要快。

陳翊庭:沙特及印尼均有企業有意來港第二上市

為便利更多海外企業來港上市,港交所去年先後與沙特證交所集團,以及印尼證券交易所,簽訂合作備忘錄,將兩地交易所納入認可證券交易所名單,讓在當地主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可在港申請第二上市。

陳翊庭表示,港交所正物色合適的沙特和印尼企業來港第二上市,的確有企業反映有興趣。她指企業是否來港投資,取決於他們認為相關成本是否值得,例如沙特企業要去其他市場第二上市會牽涉合規成本。她說,去年一間以印尼為總部的國際物流公司來港第一上市,好處是企業一旦成功掛牌,就可納入港股通,即是可以吸引北水;又指在港上市的公司若想到其他市場第二上市,基本上簡單出通告就可以,毋須額外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