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一名懲教助理,涉掌摑警員,承認一項襲警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裁判官指,被告有主動治療及處理自己精神及情緒問題,相信被告是一時衝動及受酒精影響而犯案,決定接納感化報告建議。

36歲被告吳海威,報稱任二級懲教助理。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懷疑飲醉酒,與一名位於酒吧所處大廈的保安發生爭執,警方到場後被告情緒激動,並掌摑一名警員,其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