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三級火的佐敦道華豐大廈,有35間賓館,涉及234間房間,當局表示對修訂《旅館業條例》持開放態度。香港旅遊業賓館聯合總會創會會長李嘉龍表示,賓館受到消防處和民政事務總署等部門規管,不得明火煮食,有嚴謹的消防和電力標準,但劏房並無發牌或監督制度,是「無王管」,不少環境惡劣,認為社會的討論集中在賓館,是焦點錯誤。
李嘉龍又指,全港有千多間賓館,涉及8000至9000間房間,每天服務2萬至3萬名旅客。他認為政府應該為舊式商住大廈,提供更多誘因,改善環境和安全。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認為,如果大廈公契容許經營賓館,就難以禁止業界營運,他建議當局規管賓館和劏房時,除了考慮單位室內安全之外,亦要考慮大廈公用地方是否可容納比預期多的人口。他建議可以因應大廈情況,設定每棟大廈的賓館和劏房的建議數目,如果超出建議數字,賓館和劏房負責人就要承擔大廈公用地方額外的消防安全和大廈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