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署回應議員就財政預算案提問時披露,前特首林鄭月娥位於太古廣場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過去兩個年度的開支是2267萬元。當中1612萬元是經常開支,租金和相關開支佔6成,員工薪酬和相關開支就佔3成。其餘655萬元非經常開支,主要是裝修工程。

林鄭月娥的前特首辦有1名高級私人助理、1名助理文書主任、1名貴賓車私人司機,以及1名協助處理日常接待等職務的職員。根據紀錄,林鄭月娥過去2年,以前特首身分出席超過700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被問到前特首辦的使用率,當局就指無備存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