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和警方過去3年接到懷疑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數字上升,去年截至9月已有336宗,比前年全年的263宗和2021年的256宗多。當局指,正就《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修訂和其他措施進行籌備工作,以進一步保障動物福利。

修訂建議包括向對指明動物負有責任的人士施加積極的「謹慎責任」;加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罪行的罰則;以及加強執法權力等。相關條文的草擬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當局會盡快把法例修訂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