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局提交立法會的回覆,政府目前有78個手機應用程式,當中部份程式下載次數偏低。

其中屋宇署的「強制驗樓/驗窗錦囊」手機App,讓公眾了解強制驗樓/驗窗計劃流程,當年花近30萬元開發,每年需花逾32萬元維護,但過去一年只新增200次下載,累計下載次數只有2.52萬次;屋宇署另一個方便業主搜尋合資格人士的「窗安無事」App,在前年5月推出,每年花逾12.1萬元維護,但推出近兩年至今,只有6000次下載。

消防處去年3月推出「香港消防處」App,花101萬元開發,截至1月底,有7.4萬次下載;民政事務總署的「香港持牌旅館」App每年花20.3萬元維護,累計只有1.9萬次下載。

當局又披露,過去五年共有38個政府的手機應用程式下架,對比去年的列表,過去一年來有7個程式下架,當中包括疫情期間使用「安心出行」;而去年被指下載量「包尾」、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推出的「"悅"讀基本法」亦已下架。

專家:政府如只提供一般資訊 並不需推手機App

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舉例指,「入錶易」等手機應用程式,因涉及繳費或定位功能,有需要推出手機應用程式,但如果只提供一般資訊,可通過網頁或在手機顯示的流動網頁內列出資料,政府並不需要每次推行政策都推出應用程式。他又指,由於手機應用程式需經常在不同手機版本作測試,維護應用程式的費用非常高,建議政府部門如非必要,就不要推出手機應用程式。

方保僑又建議,部門可將不同資訊歸納在同一應用程式,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亦應在部門推出程式前,給予是否必需推出的建議。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指,會要求各局和部門在推出流動應用程式後定期檢討,包括程式是否切合用戶需要,並達致預期成果及成本效益。如流動應用程式相關計劃或措施已完結、下載率未如理想等,部門應考慮將程式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