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發布去年區議會選舉報告,披露在地區直選中有2.39萬張問題選票,比2019年選舉多約1倍,但就比2021年立法會選舉少13%。問題選票中,有約一半是未經填劃的「白票」,37%的問題選票投選多於1名候選人。另外亦有問題選票作出身分記認、無作出明確選擇、無使用印章填劃或相當殘破。

選舉期間,電子選民登記冊曾經故障,令票站一度暫停運作。報告指,系統存在設計問題,導致中央處理器不勝負荷,亦導致選舉人員的登入程序不必要佔用大量伺服器資源。專責調查小組認為,系統故障主因是選舉事務處技術團隊,修改系統設計時,未有充分考慮操作時可能引起的疊加效應和流量影響,因而無作出全面的荷載測試。團隊亦未有充分闡明系統修訂的詳情和可能影響,即使選舉事務處有三重架構的認證制度,也不能發揮作用。報告建議選舉事務處盡快修正系統問題,加強「三重認證制度」,並定期透過模擬大型選舉的情景進行測試。

報告又指,電子選民登記冊可大幅提升發票程序的效率和準確性,即使期間要轉用紙本登記冊,發票運作大致暢順,建議日後選舉沿用系統。選舉事務處應認真汲取教訓,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有選民誤以為已登記鄰近邊境票站投票

報告又指,選舉事務處收到選民查詢,聲稱自己已登記在「鄰近邊境投票站」投票,但票站人員就表示無相關紀錄,結果要返回原先編配的票站投票;部分選民展示「成功登記」的截圖,核實後發現,相關選民誤將登記系統預覽申請資料的頁面,當作「確認申請」,結果無在系統中按「提交」鍵完成申請程序。選管會認為,設立「鄰近邊境投票站」大致切合選民需要,建議設計系統時考慮加入彈出式提示,如果選民未完成登記就嘗試離開頁面,就主動彈出提示,以免選民誤以為自己已完成登記。

報告又提到有參選人未能接觸地區委員會委員爭取提名,法庭亦在郭卓堅的司法覆核案中,提到參選人需向地區委員會秘書處要求轉達聯絡要求的做法,提出意見,選管會建議當局可研究是否有空間優化安排。

當次選舉亦縮小禁止拉票區的範圍,報告指,票站運作大致暢順,認為往後選舉都可以適當縮小禁止拉票區。報告又指,選舉事務處在600多個票站外設置「打卡位」安排大致順暢,亦受市民普遍歡迎,認為日後選舉可繼續相關安排。

選管會:毋須硬性規定選舉日翌日為幼稚園假期

至於將選舉日翌日訂為學校假期的安排,一度被認為會提高家庭外遊的誘因,影響投票率,選管會認為,相關安排是必要,以便票站人員完成點票程序後清理場地,避免人員因為趕時間交還場地,而在運送選票和物資上出現風險,亦可減低對學校運作的影響,有助鼓勵學校借出校舍。不過,選管會指,幼稚園和幼兒中心的校舍較小,較少機會用作票站,認為日後並無必要硬性規定將選舉日翌日訂為幼稚園和幼兒中心的學校假期。

對於新民黨葉劉淑儀曾指,區選不應稱為「區議會一般選舉」,否則令人感覺選舉「好一般」,選管會在報告中接納意見,建議當局日後將選舉改名為「換屆選舉」,以準確反映選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