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等多人在2019年12月涉嫌計劃在遊行路線上設炸彈並槍殺警員,7名被告否認《反恐條例》下放炸彈等罪,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本案同謀、屠龍小隊「領導」黃振強開始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他出庭時身穿深灰色西裝外套、黑色恤衫,並佩戴黑框眼鏡。

控方表示,由於案件涉及大量Telegram訊息,內容冗長,需要證人自行閱讀證物,確認訊息內容來自他本人的手機,預計需時6小時,又指做法可令審訊更流暢,可減少至少4名證人出庭作供。

法官在辯方不反對下宣布退庭,供黃振強自行閱讀有關的文件,並只容許控辯雙方派代表在場見證,黃振強今日不會開始作供。案件下周一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