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鄧桂思急性肝衰竭不治的死因研訊,陪審團退庭商議近7小時後,以4比1大比數裁定死者死於不幸,指死者於2017年1月20日及2月17日,因服用高劑量類固醇但沒有同時獲處方抗病毒藥物,導致乙型肝炎發作。 
 
陪審團向醫管局提出5項建議,指處方高劑量類固醇少於7日,都要將患者歸納為高風險群組,需要獲處方抗病毒藥;又建議即使是無病徵的乙型肝炎帶菌者,亦可以考慮資助他們到私家診所做定期檢查;並要教育乙肝帶菌者注意事項及徵狀;化驗室取消測試時要交代原因;又認為醫生排版紀錄要清晰,讓其他醫生能夠理解清楚。 
 
死因裁判官讚揚死者長女勇敢有愛心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總結案件時,特別讚揚死者長女胡尚佑,指知道她曾經主動提出捐贈自己的肝臟給媽媽,相信死者有這麼勇敢、無私及有愛心的女兒,會感到很安慰、感恩及驕傲,只是無機會親口對她說;又指時間不會丟淡一切,相信她對媽媽的愛,不會因為媽媽不在而隨著時間減少。 
 
死者裁判官又指,留意到死者長女每日都有出席研訊,在庭上向醫生及專家提問,讚揚她很堅強,相信她將來能以正面的方式,填補媽媽留下的空虛。
 
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 考慮醫管局改善措施是否足夠
 
死因裁判官早上就陪審團如何作出建議提供引導,指聯合醫院及醫管局在事故後,已實施一系列新指引,包括乙型肝炎患者於使用高劑量類固醇時,需要同時獲處方抗病毒藥,如果醫生未有處方,電腦系統會作出警示,並要求醫生解釋原因;醫管局亦有修改藥物名冊,規定接受免疫抑制治療的高風險乙肝患者,能獲醫管局資助,以標準價購買抗病毒藥等,陪審團可以考慮相關措施是否足夠。 
  
死因裁判官引述死者長女陳詞指,院方在事故後未有主動向家屬交代死者肝衰竭的原因,要家屬主動查詢後才公開「開漏藥」一事,陪審團可以考慮是否需要建議醫管局,如果醫院在診治病人期間有任何出錯,都應該主動、盡早向病人交代,而不是將查找真相的責任交予家人。 

聯合醫院:尊重裁決

聯合醫院表示,尊重死因庭的裁決,會詳細研究裁決,及跟進所提出的建議。院方再次向病人家屬致以慰問,並會為家屬提供所需協助。

院方指,事後已根據根源分析委員會調查報告建議,實施多項改善措施,包括優化臨床醫療管理系統,提醒醫生為乙型肝炎病人處方適當免疫抑制藥物,並已制訂相關臨床指引,及改善處方有關藥物時的流程。醫院亦加強培訓,提醒醫療團隊需要與病人及家屬就重要臨床資訊保持密切溝通。同時亦加強病人教育,提高病人對接受高劑量類固醇治療的認知。
 

 
乙肝帶菌者鄧桂思於2016年確診患有腎病,2017年於聯合醫院覆診後,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藥物,但懷疑因醫生漏開抗病毒藥,導致急性肝衰竭入院,兩度換肝後,同年8月不治。檢控當局一度在死因庭聆訊前,落案控告兩名聯合醫院醫生誤殺,令原先已排期的死因庭聆訊一度擱置,其後檢控當局決定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