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11月推出「1+」新藥審批機制,加快新藥在港審批註冊的時間,至今已有兩款不同劑量的口服標靶藥獲准在港註冊,可用作治療晚期轉移性結直腸癌,適用於傳統化療藥物無效或不適用的病人。
醫管局將進一步檢視現有機制,考慮精簡程序,讓藥廠毋須經由公立醫院醫生申請將新藥納入藥物名冊,而可直接提出申請,並將報告交予醫管局委員會。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鄧耀鏗表示,現時新藥必須經由醫管局納入藥物名冊,需時約10個月,預料簡化流程後,申請時間可減半至5個月,最快數月至半年內落實安排。
醫管局將持續鼓勵藥廠 透過「1+」機制註冊新藥
根據現行機制,醫生可在緊急情況下,透過「指定患者藥物使用計劃」,為病人處方藥物名冊以外的藥物;目前就有藥廠有意就計劃下的兩款新藥,申請在港註冊。鄧耀鏗指,若服用新藥的病人越來越多,並獲取到足夠本地數據,或有已於外地註冊、香港病人較常用的新藥,醫管局都會主動接觸及鼓勵藥廠申請「1+」註冊。
醫管局又預料,在「1+」機制下,將有更多已在其他地區註冊的新藥,包括在內地研發的藥物,可在獲得本地臨床數據及專家認可下在港使用,讓有需要的病人及早接受新藥治療,亦增加本港可選用藥物的數量,有望降低藥價。
新機制審批的新藥 或更適合亞洲人體質
「1+」機制將「藥劑製品證明書」(CPP)的要求由2張減至1張,即是藥廠只需獲一個國家地區發出的CPP,就可以在港申請註冊。被問到調整要求會否影響藥物質素,鄧耀鏗回應指,部份外地生產的藥物,只有針對外國人的科研數據,有關藥物可能會對外國人有副作用,但未必影響亞洲人;在目前機制下,相關新藥的臨床試驗需取得本地或亞洲數據,相信療效會更有保證。
他有信心越來越多藥廠會申請「1+」註冊,期望吸引更多機構在港研發新藥,並進行臨床試驗;長遠希望能建立「第一層審批」機制,並正式加入國際醫藥法規協調會議,讓本港「當家作主」,進一步加快新藥註冊流程,提升本港在醫學科研上的國際公信力。醫管局將積極配合並邀請合適病人參與衛生署的科研項目,亦會派專家協助分析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