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測量師學會就劏房居住環境最低標準提出建議,認為劏房内部面積最少有100平方呎,設有劏房樓宇的類別、單位高度、通風和衛生等,都應有最低標準。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謝志堅指,劏房地面至天花高度應不少於2.5米,防止業主在劏房內加設閣樓,並應杜絕工廈劏房。會長林家輝指,估計全港單計面積小於100平方呎的劏房有3萬多個,學會提出的標準已平衡改善劏房居住安全,和減低對住戶的影響。
 
學會建議劏房不可廚廁合一,不能明火煮食,單位內應設煙霧感應器和火警警報系統,當局應設劏房登記制度,業主需在12個月寬限期內改善劏房居住環境,每3年聘請專業人士覆檢,估計改善劏房工程涉及數萬元。

學會又指,取締劣質劏房必須配合住戶安置計劃,包括做好公共房屋供應,提供租金和搬遷津貼,確保劏房戶能夠在合理時間內另覓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