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務處總督察與他的妻子涉嫌受賄,被廉署落案起訴。兩人涉嫌收受一名商人提供超過114萬元現金及禮物,在履行職務時優待商人,並多次洩露警方內部資料。38歲男被告何兆東,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36歲妻子何姸頴,被控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兩人獲准保釋,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

廉署指,男被告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反三合會小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在處理一宗詐騙案時認識一名商人,有關商人亦涉及另一宗襲擊案。調查發現,被告在2021年8月至去年初,接受商人提供過百萬現金和禮物,作為在商人涉及的兩宗刑事案件調查中,優待對方的誘因或報酬。妻子就協助他接受超過13萬元的禮物。男被告在2021至2022年期間,又向商人洩露疑犯及涉案人士等警方內部資料,以及在調查時優待商人或他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