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優化文化藝術盛事基金運作及申請安排。在審批準則中,會加強受資助活動須具備帶動旅遊及經濟的元素,把藝術文化與社會經濟發展融合,為香港整體社會帶來正面作用;並採用固定申請周期,每年接受三輪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每年的4月、8月和12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申請者須在擬議活動舉行日期至少6個月前遞交申請。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指,有關安排可鼓勵活動主辦方作更充足規劃,也可讓基金一併考慮同一輪收到的申請,在同一輪申請期中,選取最多4個項目,並決定相應的資助金額,目標是每年共支持最多10個項目,以便更有效善用資源。

另外,當局又計劃引入配對資助,以鼓勵活動主辦方引入商業贊助,並加強關鍵績效指標要求,包括加入關於文藝盛事和旅遊的融合發展的指標,以更好監察活動成效。

新機制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並適用於明年7月起舉行的活動。新機制的首輪申請,截止日期為明年4月30日。至於明年上半年舉行的活動,當局會作出特別過渡安排,容許按現行要求,在舉行日期前至少4個月前遞交申請。秘書處會按新審批準則考慮申請,但不計入同年可支持項目的目標數量。

基金委員:基金定位已不同  需回應社會需求

負責審批項目的文化盛事基金委員伍婉婷指,基金設立之初,是為了鼓勵舉辦盛事,申請門檻不高,但目前定位已不同,認為要規範申請指引,加入旅遊及經濟元素,回應社會需求,相信指引清晰,申請機構能遵從。伍婉婷指,審批盛事時會考慮活動吸引旅客的能力,如獲批活動最終未能達到KPI要求,不排除扣減活動資助。

伍婉婷指,要求活動提前半年申請,確保有足夠的時間準備,相信政府會有其他計劃,資助其他較臨時的活動。她又指,分三輪接受申請,有助政府制定全年盛事規劃,改善活動之間的協調。

鄭泳舜指能更好規劃宣傳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相信,新機制能助政府更善用資源,及更好規劃不同季度的盛事及宣傳。鄭泳舜指,部分盛事籌備較倉促,臨近活動舉辦時間才申請盛事基金支持,以致宣傳時間不足,日後分三輪申請能令主辦機構和政府及預早規劃,及配合旅發局宣傳,發揮盛事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