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上月接連發生5宗致命工業意外,工聯會轄下的「工聯職安健協會」,促請政府檢討職安健管理制度。
協會副主席、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認為,工業意外頻生,牽涉中層管理問題,指雖然部分工友不太了解工地的機器性能,但管理層有否動態評估工程的風險,以及有否聘請地盤管工監工等,都是構成意外的關鍵因素。協會又以操作升降台為例,話有從業員會輕視相關操作,部分更只曾接受10分鐘訓練,加上未有發牌制度,成為安全隱患。
促政府調整發牌制度 考慮承建商安全管理資格
協會副主席葉偉明建議,政府發牌的時候,要考慮承建商的財政狀況和技術能力,亦要考慮公司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管理資格。他指,有承建商在被除牌後,更改公司名字,繼續以原班人馬營運,亦能獲得相關部門重新發牌,質疑當局為避免工程「爛尾」,缺乏安全把關,形容為「另類情感勒索」。
郭偉强:政府應參考外國規例 記錄預計安全風險
身兼協會顧問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指,牽涉工業意外的法庭案件,罰則原意是加強由上而下的管理制度,但判刑的阻嚇力一般都不夠,導致管理制度根本不成形。他建議參考英國建築(設計及管理)規例,由建築物設計及內部安全設施,至聘用承辦商和管理人員的過程都需作記錄,並要列明預計的安全風險,以便日後查察,令工程每個層級的人士負上相對責任,不只將責任全權交到安全主任手上。他又指,發展局早年發表的《建築安全設計指南》只屬自願性質,不夠約束力,建議要立法加強規管。
協會又表示,政府要加職安健培訓及教育,提高工人安全意識,亦要將職業安全教育納入中學課程,提高市民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