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通過將綜援標準項目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即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金額,上調1.3%,涉及每年約9.3億元財政承擔,在明年2月1日起實施。當局指,是根據既定機制,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建議增加津貼,已考慮受助人日常開支增幅。

工聯會鄧家彪指,即使政府面臨千億財赤,相信議會仍有共識按機制調整社會津貼,但希望政府更積極鼓勵綜援受助人就業,避免綜援被濫用,包括為負責提供就業支援的社福機構定立績效指標。社福界、新思維狄志遠指,政府要檢視目前津貼模式,能否照顧有特別需要的受助人,包括殘疾人士和有特殊學習需要兒童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