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機械工程系前副教授張祺忠,2018年在校內宿舍涉嫌利用電線勒死妻子,早前經審訊後陪審團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張祺忠不服定罪提出上訴,獲裁定上訴得直,定罪撤銷,案件發還另一名法官重審。

上訴庭下午頒下判詞,解釋判決理由,認爲陪審團排除辯方心理學家的證供,違反了減輕責任原則,令審判不公平。法庭認爲,張祺忠患有抑鬱症,影響他的理性判斷及自我控制的能力,但原審法官指示陪審團不考慮辯方專家的相關證供,會令陪審團感到困惑,因此裁定張祺忠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