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向「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提交簡樸房規管制度意見書。工聯會指,建議設立住戶登記制度,填報住戶是否包含兒童、長者等弱勢社群,或日後合規簡樸房的業主及地產代理,有法律責任向政府通報單位是否居住兒童、長者等,政府需以精準扶貧原則協助他們改善生活。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指,住戶一般因貧窮而迫於無奈住在劏房,憂慮規管後租金會上升,已向政府反映情況,政府應要小心處理及特別照顧弱勢社群。

工聯會建議,簡樸房登記期為12個月,寬限期為36個月,認為提供較長寬限期,可供處理各類存在問題。另外,政府應規定所有搬遷、終止租約、簽訂新租約等行為需得到住戶同意,以防止迫遷情況;執法部門應加強巡查,避免劏房「地下化」,日後住在不合法劏房的住戶亦可舉報。為免住戶失去居所,建議政府讓成功舉報的住戶入住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