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球港隊一名時任領隊,虛報運動員訓練紀錄,詐騙體育學院發放逾41萬元政府津貼。他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法官彭中屏將案件押後到下月7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他獲准保釋。
62歲被告古汝發,在2018至21年案發期間,是香港游泳總會水球委員會的義務秘書,兼水球港隊領隊,負責向體院提交水球運動員的每月訓練紀錄,以核實運動員出席率是否達政府「隊際運動項目五年發展計劃」提出的要求。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製備水球港隊運動員訓練紀錄時,捏改訓練時數,體院其後向33名水球運動員發放41.2萬元津貼。廉署調查又發現,被告要求運動員,向他交出部分或全部津貼,涉及約3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