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通過保安局建議,保留副消防總長及入境處助理處長,兩個有時限的首長級編外職位多3年,職位月薪介乎16.8萬至21.2萬元。
其中,副消防總長將負責制定、推行並督導落實各項涉及樓宇消防安全政策。保安局早前指,去年4月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警,令社會更加關注舊樓的消防安全,有關職位會負責整合資源,加快巡查和進場展開工程,目標在3年內,每年巡查400幢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