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警員因無牌教授滑翔傘,導致學員嚴重受傷,被控一項疏忽導致或允許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罪,今日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是民航處首次引用民航法例檢控滑翔傘活動。
事發在前年10月,被告袁偉傑無牌教授滑翔傘,一名女學員未繫好右邊安全扣,起飛3秒後失控墮坡,導致小腿粉碎性骨折。暫委法官判刑時指,事件對事主造成的傷害非永久性,加上被告曾任職警察,服務香港28年,判處他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