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歲男生2019年在理工大學附近參與暴動,被判監5年,被告不服判刑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早上裁定他上訴得直,獲減刑3個月,判監4年9個月。
上訴方指出,被告在原審時不足21歲,但未能與同案另外3名年輕被告一樣,因年輕而獲減刑3個月;又指原審犯錯,在無證據指上訴人曾使用攜帶的口罩及手套下,以較高量刑起點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