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張貼公告收回元朗約56公頃私人土地,及徵用約14.54平方米,被兩個墳墓和四個金塔所佔用的政府土地,以進行元朗南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

收回的土地涉及1231幅私人土地,會在5月21日復歸政府所有。政府指,元朗南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範圍內,有約200個住戶及約80個業務經營者,按照工程時間表,預計他們須在今年第三季至明年第三季分批遷出。地政總署已經在前年6月去信受影響住戶和業務經營者,通知預計的遷出限期及補償和安置安排,以便他們及早準備。

政府指,正全力處理受影響土地業權人、住戶及業務經營者的補償和安置事宜,致力在工程開展前,為所有合資格人士提供安置安排或發放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