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前校長陳奕鑫,早前承認4項欺詐罪,訛稱未獲發薪金及獲授權提取資金籌辦活動,詐騙校方超過27萬元,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校長但作出違反誠信的行為,法庭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考慮被告認罪及其他因素,決定判監6個月。
廉署調查發現,47歲的陳奕鑫,在2023年曾先後向學校訛稱,沒有透過銀行自動轉賬收到4月及5月的薪金,詐騙校方以支票向他補發超過15萬元薪金,但其實透過自動轉帳獲發薪。他又曾兩次向學校訛稱,獲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從學校銀行戶口提取資金為職員及學生籌辦活動,詐騙校方向他支付共12萬元。調查顯示他獲支付活動籌辦費用,但存入自己戶口作私人用途。